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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完成2025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025年,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入贯彻《“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持续优化监测体系、强化技术保障、严守质量底线,圆满完成全年功能区及区域交通声环境质量各项监测任务。全年累计出动监测技术人员6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完成全市主城区及五县635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26个道路交通及46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的全覆盖监测,全面掌握了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驻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监管与决策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统筹谋划,夯实工作基础。基于往年噪声监测工作经验,并结合近年来声环境质量实际状况,进一步提升谋划精准度。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立足实际、提前谋划,依据驻地六县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交通干线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精心制定详细的功能区噪声监测方案,对监测点位的选取、监测频次的设定以及时间节点的安排均予以明确。细化工作方案,针对年度监测任务特点,明确各监测小组职责、监测时序、技术要求及安全规范;同时优化监测路径,坚持“就近连片、分区协作”原则,划分监测片区,合理调配人员与设备,有效提升监测工作效率。强化前期筹备,组织开展监测技术人员专项培训4期,重点讲解点位定位精准性、仪器操作规范性、数据记录完整性等核心要点;提前完成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风速风向仪等监测设备的检定校准与维护保养,逐一核查检定证书有效性,确保所有设备均处于合格运行状态,为监测工作开展筑牢保障。 规范实施,提升监测质效。秉持“科学、精准、规范”的监测理念,将标准化要求贯穿监测全流程。规范现场操作,监测人员严格遵循《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及年度实施细则要求,精准把控监测时段、测点高度、气象条件等关键参数,避开突发噪声干扰,对等效声级测量值、监测时长、主要声源类型(如交通噪声、商业噪声、工业噪声等)、仪器型号及编号、车流量(分大中小型车精准统计)、天气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详细、准确记录,做到操作有标准、记录可追溯。强化过程管控,建立“现场巡查+实时督导”机制,不定期对各监测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点位定位准确性、仪器校准规范性及记录完整性,及时发现并纠正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现场监测工作高质量推进,实现了“全覆盖、无遗漏、高效率”的监测目标。 严守底线,保障数据可靠。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核心生命线。中心持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将管控措施贯穿监测全流程。强化现场质控,每台监测仪器在每日监测前后均进行校准,确保校准数据合格后方可开展监测,严格数据核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本年度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945组,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635组、交通声环境监测数据126组,声功能区监测数据184组,所有数据均通过质量审核,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深化应用,强化技术支撑。在完成各项监测任务的基础上,中心聚焦监测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深化数据挖掘分析,精准研判全市声环境质量变化态势。依托2024-2025年监测数据开展系统分析,结果显示,本年度区域声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声环境噪声合格点位数量较上一年度实现增长;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全面、清晰地呈现出全市声环境质量实际状况。二是做实技术服务支撑,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精准决策依据。第一时间将监测成果及分析结论分季度报送至驻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噪声管控实施、环境管理科学决策制定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三是优化监测工作体系,夯实后续监测工作基础。全面总结本年度监测工作实践经验,梳理查摆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进一步优化监测流程、完善技术方法,为后续监测工作质量与效能的持续提升筑牢基础。 下一步,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持续聚焦监测保障优化与成果转化深化两大核心任务,着力完善声环境监测体系,稳步推进监测技术升级与监测能力提升,切实提高监测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与驻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为张掖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精准、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持续助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完成2025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18元/吨!四川省盐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盐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526126 2、项目名称:盐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炉渣处置单价:18元/吨; 4、最底限价:炉渣处置最低单价限价:18元/吨;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8年(与采购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期同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走账户处,相关发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天府三街T3写字楼44楼4406号开标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原标题:18元/吨!四川省盐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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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抓产业抓项目抓招商推进会、为贯彻落实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按照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暨高质量发展“六大提升行动”部署会的工作要求,黔南州制定《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义重大。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及相关指示、批示精神,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着力破解我州能源产业总体结构不优、转化效率不高、消纳能力不足、煤矿产能释放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绿色高效、保障有力、安全有序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黔南打造成为黔中重要的能源产业枢纽,实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明确我州2025年至2027年在能源产业规模、能源产业结构、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水平三个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 一是能源产业规模方面:要持续对我州产业规模进行壮大,力争完成风光项目并网投产20个以上,并网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新建成煤矿3处,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以上。到2027年,全州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300万千瓦,实现原煤产量500万吨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累计投资60亿元以上;累计建成投产煤矿8处、产能360万吨/年。 二是能源产业结构方面:持续优化我州能源产业结构,至2027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120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其中:风电62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光伏发电45.6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2025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33%以上。 三是基础保障能力方面:到2027年,电网消纳能力提高至750万千瓦以上,有效解决新能源送出难等问题;建成长输燃气管道850公里以上,力争建成热电联产项目2个以上;各大景区、商场、高速收费站路口、高速服务区等位置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4400个以上;换电站覆盖6个县(市)以上,覆盖率达到50%。 四是安全生产水平方面: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性、可靠性;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2025年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半煤岩、全煤巷道综合机械化掘进率达到85%或以上;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并网投产,有序推进增量项目开工建设。 二是进一步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有序推动集中式风光开发项目,有序推进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切实推动能源电力一张网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扩大新型储能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四是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保民生,持续拓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逐步推动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持续推动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 五是持续加快煤炭产业发展,优化煤炭产业布局,严格矿权准入、退出,加快煤矿技改建设进度,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煤炭产品质量。 六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支持绿电交易,强化人才支撑,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七是提升能源安全发展水平,持续强化能源安全监管,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协调,加大督促检查等方面对《实施方案》予以支持保障,确保各项目标达成,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原文如下↓ 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各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抓产业抓项目抓招商推进会、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按照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暨高质量发展“六大提升行动”部署会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加快工业突围的使命任务,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优化全州能源领域资源配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切实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思想、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三年的时间,按照实现能源安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切实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着力破解我州能源产业总体结构不优、转化效率不高、消纳能力不足、煤矿产能释放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绿色高效、保障有力、安全有序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黔南打造成为黔中重要的能源产业枢纽,实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壮大能源产业规模。2025年,力争完成风光项目并网投产20个以上,并网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新建成煤矿3处,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以上。到2027年,全州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300万千瓦,实现原煤产量500万吨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累计投资60亿元以上;累计建成投产煤矿8处、产能360万吨/年。 ——持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到2027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120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其中:风电62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光伏发电45.6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2025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33%以上。 ——持续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到2027年,电网消纳能力提高至750万千瓦以上,有效解决新能源送出难等问题;建成长输燃气管道850公里以上,力争建成热电联产项目2个以上;各大景区、商场、高速收费站路口、高速服务区等位置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4400个以上;换电站覆盖6个县(市)以上,覆盖率达到50%。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性、可靠性;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2025年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半煤岩、全煤巷道综合机械化掘进率达到85%或以上;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 1.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并网投产。加大统筹力度,稳步推进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分年度制定可并网项目清单,明确各项目并网时间计划,按计划推动项目并网。精准梳理已获批项目推进情况,对“已获批逾期未核准(备案)”“已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等项目,及时梳理报省清退,盘活存量资源。到2027年,全州累计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300万千瓦,年度发电量突破120亿度电。 2.有序推进增量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启动开工,统筹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土地流转、送出通道建设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协同有关部门加快核准、环评、水保等开工前置手续办理,推进近年获批拟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到2027年,全州累计新开工项目75个以上,装机规模达850万千瓦。 (二)进一步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 3.有序推动集中式风光开发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鼓励支持利用符合建设条件的茶园谋划实施茶光互补项目。到2027年,全州新增获批集中式风电项目不低于20个,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不低于30个,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 4.有序推进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加快推动已获批分布于瓮安、罗甸5个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建成并网,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持续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谋划申报。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强接入管理、优化项目备案流程。到2027年,全州新开工分散式风电项目不低于30个,并网装机不低于60万千瓦;全州新开工分布式光伏项目不低于40个,并网装机不低于15万千瓦。 5.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持续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科普教育、知识宣讲、技术培训等将地热能开发优势向社会各界基层单位、有潜在需求的机构和公众进行推广;鼓励企业探索地热能资源供暖制冷合作开发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性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市场开发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6.切实推动能源电力一张网建设。统筹协调做好电力发展规划。明确我州电力主干网架,鼓励电源企业与电力企业建立协同规划机制,实现源、网协同发展。加快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00千伏毛尖变、500千伏磷都变、黔南抽水蓄能电站、坪上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提升电网消纳和调节能力。构建政企协同新模式。聚焦“一张网”建设进一步落实各方职责,各级政府部门在空间规划、项目核准、用地协调、环境评价等方面推动能源企业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能源企业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进度,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全州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750万千瓦以上。 7.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根据分散式风电发展步伐,加快实施一批农村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到2027年,累计建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建设项目1500个以上,完成投资9亿元以上,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2200千米,配电变压器600台、容量8万千伏安,新建自动化开关150台。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95%以上。 8.持续扩大新型储能规模。结合新能源发展需求和电网消纳实际,加快推动实施一批储能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全州储能项目开发利用,与周边地区、优强企业对接开展储能开发合作。到2027年,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130万千瓦/260万千瓦时以上,促进电力系统保障供应和调节消纳能力有效提升。 9.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加快建设,支持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其余4个(都匀楠木山抽水蓄能电站、瓮安徐家坳抽水蓄能电站、瓮安长岭岗抽水蓄能电站、福泉对门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争取列进全省“十五五”“十六五”建设计划盘子。到2027年,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形象建设进度达4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38亿元以上;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进度达3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以上;力争推动长顺黄花寨三口洞抽水蓄能电站成功纳入国家级规划。 (四)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保民生 10.持续拓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结合新能源汽车成倍增长实际,重点在都匀、龙里、荔波、惠水等县(市)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在福泉、瓮安、长顺等县(市)加快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切实打造高效完善的充换电网络。到2027年新增充电基础设施1000个,充电功率增加10万千瓦,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达4400个,乘用车充电网络进一步完善。 11.逐步推动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针对部分充电桩效益下滑、老化严重的现状,鼓励州内充电桩运营企业将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为科技含量高、充电效能好的最新设备,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7年,完成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100个以上。 12.持续推动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推动已建成未通气管道相关手续办理。推动天然气支线已完成管道物理建设的三都、荔波、长顺开展下游城燃管道建设及接气手续办理工作,力争2026年底前通气。加快谋划项目进展。推动罗甸县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紫云至罗甸输气管道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力争2025年内完成核准,2026年初开工建设。到2026年,全州除罗甸县外全部接通使用管道气。到2027年,罗甸县天然气支线管道物理建成。 (五)持续加快煤炭产业发展 13.优化煤炭产业布局。根据煤炭资源分布实际,2025年10月底完成黔南州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省级评审批复,解决我州煤炭产业发展至今无规划指引的问题,为煤炭产业下步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强化煤矿资源保障,2026年年底前完成福泉市鸿达、哈麻冲等6处煤矿周边零星资源整合工作,新增可采资源储量1亿吨。同时有序推进都匀市青山煤矿,福泉市顺意、茶园等煤矿周边零星资源整合工作。通过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布局,2027年初步形成以瓮安县、福泉市、荔波县为主,平塘县、贵定县、都匀市为辅的煤炭产业发展布局。 14.严格矿权准入、退出。原则上不新增矿权,盘活现有存量,确因需要,可按照布局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申请新设矿权。指导业主自愿关闭的煤矿加快手续办理,尽早退出,计划2025年瓮安县泰丰煤矿关闭退出,2026年荔波县新寨煤矿关闭退出。同时引导资源赋存较差或涉法涉诉严重的平塘县桐油林煤矿,都匀市河阳煤矿,荔波县新兴煤矿,龙里县金涌煤矿,贵定县仰崇煤矿通过置换关闭、替换关闭等方式尽早关闭退出,淘汰落后产能。 15.加快煤矿技改建设进度。指导生产煤矿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优化采掘接替等方式扭转采掘失调,提高原煤产量;指导在建、拟建煤矿通过优化初步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资金保障等方式尽早建成投产、达产,释放产能。2025年,平塘县福成煤矿,都匀市青山煤矿,福泉市沙坡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300万吨或以上。2026年,福泉市顺意煤矿,荔波县更班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400万吨或以上。2027年,平塘县牛头沟煤矿,福泉市茶园煤矿,瓮安县瓮安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500万吨或以上。 16.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结合煤矿生产建设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周边零散可整合资源,指导资源赋存较好、业主技改扩能意愿强且资金有保障的煤矿通过技改扩能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鼓励福泉市哈麻冲、鸿达煤矿2027年年底前完成60万吨/年技改扩能;贵定县摆哈煤矿、福泉市干塘边、幸福煤矿完成技改60万吨/年开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同时鼓励福泉市沙坡、顺意等在建煤矿以及下步即将开工建设的福泉市茶园煤矿、平塘县牛头沟等煤矿按照60万吨/年的井型标准进行建设,为下步产能提升夯实基础。 17.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装备水平。推广井下视频智能子系统、人员高精度定位、顶板矿压观测、煤矿防灭火等灾害预警技术应用,提升煤矿灾害防治能力。全面落实井下“无视频不作业”,推进斜巷车场、电气设备启停等单个作业场景违法违规行为智能识别分析技术应用。到2025年底,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改造,半煤岩、全煤巷道掘进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掘进改造,辅助智能化系统全部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18.提升煤炭产品质量。鼓励新建煤矿同步建设配套洗选设施,鼓励已有洗煤厂改造升级,提升煤炭洗选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福泉市干塘边煤矿、平塘县福成煤矿2025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福泉市顺意、沙坡煤矿、贵定县摆哈煤矿、瓮安县瓮安煤矿2026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福泉市茶园煤矿、荔波县恒姑煤矿、平塘县牛头沟煤矿2027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同时以瓮福集团、川恒化工、金正大、芭田生态、天福化工、骐信等龙头骨干企业为代表,逐步形成“煤→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复肥”耦合共生产业链条。 (六)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 19.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等支持资金,推动建成一批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将新能源项目谋划申报前期经费补贴列入州级基建盘子统筹安排。鼓励煤矿通过股权转让、参股经营等方式强化投资保障。 20.强化用地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务、供电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职能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同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煤矸石填沟造地工作,化解煤矸石处置难题。 21.支持绿电交易。推动我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探索打造绿电直连试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通过绿电交易平台采取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购买绿证,到2027年,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 22.强化人才支撑。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发展需要,实施人才招引补短板行动,通过国有企业重点引、重点高校引、急需专业州内调等方式,重点招引燃气工程管理、能源管理,煤矿机电运输、通风、采矿、地质等专业人员,确保产业发展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并在2025年,在州县两级实现相关专业人员全覆盖。持续与高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制定优化人才培养课程开展专业培训。通过联合开设煤炭管理及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班解决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和学历不够问题,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或总工赴省内省外优秀煤矿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机电运输管理、水害治理等专题学习,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23.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快区域性能源保供枢纽建设,立足全州能源资源优势,招引一批投资额度高、税收贡献大、就业带动强的重点产业项目,通过能源保供助力大企业、大项目降低生产成本。坚持“以市场换产业”的目标,以大资源招大“龙头”、换大产业,强化现代能源产业招引上下游配套产业,积极推动全州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强化产业链条韧性。到2027年,引进重大产业项目10个以上,拉动地方投资50亿元以上。 (七)提升能源安全发展水平 24.持续强化能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压缩合同工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管控不严等问题。督促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强化油气管道、储能及充换电设施、风光电力设施运行等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5.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强化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转变企业办矿理念、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能力、强化煤矿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持续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加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按照“三必管”要求,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化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综合运用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力、重大灾害治不到位仍组织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政府政策保障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政府领导包保、统筹组织集中连片矿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管执法装备、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投入奖补等政策保障措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长效工作机制,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集中跟踪对接能源项目推进情况,定期形成项目进展问题交办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任务清单,交办有关单位督办落实。各县(市)对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开展工作。 (二)优化管理流程。各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科学谋划与总体布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保持良好营商环境,按照项目规模化、基地化、一体化建设,构建能源产业全面发展格局,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优选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项目进行申报,保障项目转化率,稳步推进我州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进程。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能源管理工作机制,州县两级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工作原则,实现能源行业管理由发改部门向工信部门的整体划转,做好划转及过渡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承接等工作,坚决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四)加强调度协调。健全完善调度机制,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对本方案及其他能源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工作部署进行统筹协调,对工作安排落实、项目建设等进行月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大督促检查。州级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对各能源项目运营和实施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对各县(市)、各部门、各企业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开展评估督导,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按期通报相关情况,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2.6亿!沈阳市于洪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布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发布“2026年于洪区环卫市场化服务”政府采购意向,预算金额2.6亿元。 主要服务内容为环卫“三清”作业,包括道路清扫(含人工和机械化)、公厕清掏、垃圾清运以及公厕的运维、垃圾收集站的运维、非物业小区保洁、城中村保洁、立面保洁、护栏清洗、铁路沿线保洁、冬季除运雪和垃圾分类等工作。 预计采购时间在2026年1月。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1(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1(至)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原标题:2.6亿!沈阳市于洪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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